去醫院的頭一天晚上,我給媽打了一個電話。她盼星星盼月亮一樣盼著這個孩子出世。媽在電話里把我罵了一頓,說孩子是無罪的,讓我一定把孩子留下來。
媽說:“這孩子我來養,我死了,就給你哥。反正他這一生,也不可能再結婚了。”我哥是殘疾人,從我記事時起,他就坐在輪椅上。他比我大十歲。雖然我們平時沒什么交流,但我對他有種發自內心的憐憫。我的心一顫:這何嘗不是一個好主意?
我也舍不得這個孩子。他已經在我的肚子里伸胳膊伸腿了,要把他活生生地打掉,我于心何忍?我對爾俊說,我要這個孩子,我自己來養。第二天,我們就辦了協議離婚,從此蕭郎成路人。
我大著肚子回到娘家,媽把她的主意和哥說了,哥高興得不得了,當即表態,會把孩子視如己出,但要孩子隨他姓。哥哥和我不同父,所以他和我也不同姓。
哥的生父工傷死了。為了生計,媽擦干眼淚帶著殘疾的哥哥改了嫁。她和我父親感情很不好,一直吵。父親身體不好,四十多歲就閉了眼睛,所以我媽拉扯我們兩兄妹很不容易。
2000年,我生下了兒子,為了徹底忘記過去,開始新生活,半年之后,我去了廣州。那時,兒子已經模糊地會發“媽”的音了。
嚴總是我的頂頭上司,可只比我大三歲,鉆石級的王老五,好多女孩想接近他,但他偏偏選中我做他的秘書。“知道我為什么選你嗎?”一次商務談判間隙,嚴總問我。我搖頭。“因為你一不懂化妝,二不會穿衣服。”說完他哈哈大笑起來。
“這叫什么邏輯,算表揚還是批評?”我有些生氣。從內地來到沿海,我本來就有些自卑。“我是實話實說,你和她們不一樣,很特別。”嚴總讓我以后叫他笑風,微笑的笑,春風的風。
我知道他對我有意思,但是不敢去想他的真假。一個飄泊在外的女人,飄泊的不僅是肉體,還有靈魂。我的魂在老家武漢,在兒子那里。我和那些尋找感情寄托的寂寞女人不一樣。愛情這一關,我已經過了,那是道鬼門關。我依然叫嚴笑風嚴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