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于都縣一男子在街頭打赤膊抱著赤身裸體的孩子,引發關注。 據報道,男子稱,孩子是自己的親兒子,不穿衣服也不冷。評論區有網民表示,此前多次見過該男子不給孩子穿衣服,也曾做過提醒,但無果,還曾見過男子帶著孩子一起直播。
當地婦聯工作人員表示,男子精神正常,二人是親生父子,孩子今年7月出生。多次上門教育勸導,經醫生檢查孩子身體健康。勸導效果不明顯,各部門仍在協商,進一步采取措施,妥善處理此事。目前,該男子抖音賬號已被平臺禁止發布作品。
如果該男子不聽勸導,是不是就任由他“鍛煉孩子”呢?
雖然當地婦聯稱,孩子身體健康,但是,大冬天不給孩子穿衣服,并不是什么科學的鍛煉方法。
或許這名男子認為,這樣做可以從小磨煉孩子,培養孩子的男子漢氣概、強健其體魄。此前,就有一位“鷹爸”讓孩子在雪地里裸跑。輿論普遍質疑其教育方式是拔苗助長,但還是有個別家長信奉。而且,大冬天讓幾個月的嬰兒赤裸全身,行為更極端。
也有人認為,這名男子只要不是故意虐待孩子,也就無法強制制止。家庭教育的教育方式很多,有“鷹爸”也有“貓爸”,每個家長采取什么教育方式是家長的選擇。
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父母有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的監護職責,而且不得實施虐待行為。
顯然,大冬天讓孩子赤裸而出,并不是家庭教育方式問題,而是涉嫌沒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問題,采取了有違孩子成長規律的鍛煉方式。
家庭教育促進法規定,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在單位,以及中小學校、幼兒園等有關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發現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拒絕、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責任,或者非法阻礙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的,應當予以批評教育、勸誡制止,必要時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因此,發現父母沒有為未成年人盡到監護之責,不但要對該男子進行批評教育,還要勸誡制止。這里的“制止”還帶有一定強制性,而不是家長不聽勸就算了。
進一步,如果制止不起作用,人民法院也可以制發家庭教育指導令。最高人民法院會同全國婦聯制定的《關于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意見》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拒不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或者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后仍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人民法院可以以決定書的形式制發家庭教育指導令,依法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