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審理了一起公訴機關指控親生母親毆打孩子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小花因教育孩子方式不當,體罰毆打孩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緩刑兩年。此案件事關孩子的家庭教育,母親的處理方式有違常理,引發公眾廣泛熱議。
很多家長常說,“棍棒底下出孝子”,意思是通過嚴厲的管教和體罰,可以培養出孝順的孩子。這種教育觀念錯誤認為,只有對子女進行“棍棒教育”,動不動就“酷刑伺候”,他們長大后才能變得孝順,才能更加聽話。然而,這種教育方式在現代社會受到了越來越多的質疑,許多人認為體罰不僅不能解決問題,還可能對孩子的心理健康產生負面影響。
在這起案件中,用鞋帶捆綁孩子雙手、用鐵鏈捆鎖孩子雙腳,用塑料管毆打孩子……被告人僅僅因8歲的孩子在學校與同學關系不好、不聽話,就采取極端手段,對孩子實施殘忍體罰,導致孩子的損傷程度甚至達到輕傷一級,實在是太過了,讓人看了十分不理解。她的行為根本不是正常教育的范疇,而是赤裸裸的家庭暴力。這種以“愛”和“管教”為名的傷害最為可怕,不僅無益于孩子成長,更可能會給孩子幼小的心靈蒙上一輩子的陰影。
該案最引發人關注的是,母親因家暴孩子獲刑。家庭內部矛盾,上升到構成故意傷害罪,說明父母管教孩子,不能為所欲為,更不是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教育的技巧有很多種,如果有的父母只知道訴諸暴力來解決問題,看似強制讓孩子臣服,實則只會對孩子造成難以忘記的傷害。此前,也有父親因輔導作業把孩子打成了輕傷一級獲刑。因此在家庭教育中,無論是加大法律監管,還是加強心理干預,都有助于減輕家庭內部的壓力,避免暴力事件的發生。
對于孩子來說,兒童時期的家庭環境會伴隨一生,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教育孩子,本就需要愛心與耐心。畢竟,孩子的三觀尚在發展中,錯誤或不足在所難免。家長應該做的,是引導與支持,而非懲罰與施暴。動輒打罵,不但無法解決問題,反而會激化矛盾,破壞親子關系,甚至釀成悲劇。正確的教育方式應當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通過耐心的溝通與引導,幫助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學會如何改正。每一朵花都有自己的花期,每一位家長都應當明白,每一個孩子都是獨一無二的,他們有自己的成長節奏與方式。作為家長,更應當尊重孩子的個性與差異,給予他們足夠的理解與包容,而不是用暴力的手段去強迫他們成為我們想要的樣子。雖然,面對孩子的調皮搗蛋,有時容易一時沖動、容易失去耐心,但一名合格的家長,必須學會控制情緒,理性對待。充分尊重、理解孩子,用合理科學的方法管束和教育孩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需求,不得虐待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因此,不管以什么樣的名義,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都是不可容忍的。家長們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用愛與智慧去陪伴孩子成長。
總之,教育不是以愛之名的傷害。要想真正培養出健康、快樂、有責任感的新一代接班人,暴力教育的陋習必須摒棄,科學、合理、人性化的教育方式才是長久之計。同時,未成年人是祖國的花朵、國家的希望,社會各界也應加強對家庭教育的關注與引導,共同為其營造一個和諧、溫馨、充滿愛的成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