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司機醉酒后竟然照常駕駛校車接送小學生上學,所幸途中被廣州交警發現異常后及時截獲,消除了一起交通安全隱患。記者昨日從市交警部門獲悉,自12月19日交通大整治開始以來,廣州交警日均出動警力約2100人左右,截至12月28日,在全市范圍共出動警力已超20000人,做到逢違必查、違法必究、緩堵保暢。相關數據顯示,12月19日至28日期間,廣州擁堵指數環比上月下降6.67%。
校車司機情緒異常被察覺
2016年12月26日8時10分許,廣州交警花都大隊執勤民警在花都區農新路祈福輝煌臺路段進行交通大整治疏導任務時,發現一輛號牌為粵AAJ8××的大型專用校車打算在此路段違規掉頭。由于這一違章行為將對正常交通造成影響,執勤民警遂上前制止。“男司機的情緒比較激動,當時就和民警有了言語沖突。”執勤民警說,察覺到校車司機的精神狀態有些異常,交警果斷截停該車進行檢查。結果,民警發現該校車駕駛員李某一身酒氣,便立即對其進行酒精測試儀測試。經檢測,李某呼氣測試酒精濃度為131mg/100ml。
經核實,粵AAJ8××號牌大型專用校車當時除司機李某外還搭載著52名小學生及1名跟車老師。警方迅速通知校方安排另一輛校車前往現場將孩子和老師安全轉送至學校。隨后,執勤民警對駕駛員李某進行抽血檢驗,經鑒定中心檢驗,從李某的血液檢出乙醇(酒精)成分,含量為130.5mg/100ml,屬于危險駕駛。
交警表示“零容忍”嚴查
廣州交警執勤民警表示,校車駕駛員必須具備嚴謹的交通安全意識,因為他們所駕車輛上載乘的都是祖國的花朵,對于像李某這種不負責的校車駕駛員,廣州交警一定會以“零容忍”的姿態嚴查嚴處,并依法吊銷其駕駛資格。12月26日,廣州交警花都大隊已依法對李某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據悉,該案已于12月27日移送花都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由花都區人民法院于今日采取刑事速裁程序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