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岸區一名女子在中午獨自飲酒時后挪車,隨后主動撥打110報警,稱自己酒后駕駛。民警接警后迅速趕到現場核查,發現該女子體內酒精含量為25mg/100ml,已經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由于該女子仍處于實習期,除被處以罰款、暫扣駕駛證、記12分外,還將被注銷駕駛資格。
據介紹,民警接警后也感到十分詫異,他們還是第一次接到這樣的警情:“自己舉報自己酒后駕車”。這是咋回事呢?民警調查后才真相大白。原來,報警人王某最近因為生活不順,情緒一直很低落。當天中午,她在家喝了大約1兩白酒后,因為自己的車擋住了別人,所以在接到挪車電話后將車開了出來。開了一段路后,她才想起自己系酒后駕駛,便將車停在路邊。回想起生活中的不如意,她頓時情緒失控,于是打110舉報自己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