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法官大人,我愛我的家,也愛我的爸爸媽媽,聽到大人們說要離婚,我只希望他們能夠身體健康,希望他們都能幸福,不要因為這些事爭吵了······”
這一封對家充滿深情愛意的信,
來自于一位11歲的孩子,
寫給審理他爸爸媽媽離婚案的法官。
張某、喻某夫妻雙方缺乏了解,性格不合,經常因瑣事爭吵,張某遂起訴至寧鄉法院灰湯法庭,請求離婚。2月28日,當寧鄉法院灰湯法庭庭長文彬在調解張某與喻某的離婚案時,未曾想,會收到了雙方當事人的孩子寫給他這樣一封信。“今天開庭,上午沒調好,下午孩子在審判庭調解期間給了我紙條(信)。”文彬說到,“因為在審判庭調解,怕影響他,所以要他回避了。”
文彬看到孩子寫給他的信,
內心深受觸動。
看到孩子渴望父母重新給他溫馨完整的家庭,
希望父母能和好如初。
于是,他從早上10點開庭到下午4點多,
一直在向這對夫妻作調解。
并把孩子寫的信分別給雙方看了。
無奈于夫妻雙方勸不和,
堅決要離婚,
只能暫時調離。
該案件雖暫時調解結案,但家事審判永遠在路上,也許有人會覺得家事案件簡單,但家庭關系和社會關系的修復告訴我們,我們除了關注案件本身的法律關系,更應該傾注更多心血去關注案件背后的故事,讓更多人感受到法律的溫度。
——法官手札
小寧寄語
致孩子:請不要怨恨父母,請相信他們仍然愛你。世界不是冰冷的,它充滿了溫暖,在經歷了黑暗的長夜后,終會有耀眼的陽光灑向你。時光不負,愿你砥礪前行,愿你的父母還會給你該有的愛,愿你依舊有燦爛的笑臉。
致父母:孩子是上天賜給我們的天使,是我們應該傾全力愛護的人。你們是他的一切,家是他受保護、感受愛的地方。在你們離婚之時,孩子不會在意你們如何分割財產,他只會意識到,從此家不在了,爸爸不在了,或者媽媽不在了,他也好像也多余了,他小小的心靈從此也沒了寄托。如果緣分真的盡了,請記得要用合適的方法,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也請記得把愛留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