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孩子被多打一針鎮靜劑
“我們是下午6點多鐘直接把孩子帶到急救中心的。”鎮江市民竇先生回憶說,女兒靜靜(化名)12月27日那天全身抽搐,“我們趕緊叫了車,把她送到了鎮江某醫院。”
竇先生說,孩子被送到急救中心后,護士見情況比較危急,便叫來了值班醫生田醫生,“田醫生看了看孩子的情況,便讓護士給孩子打針,后來我們得知這是一種鎮靜劑,叫魯米那。” 竇先生說,孩子打完鎮靜劑后有所好轉,此后田醫生又開了處方和注射單,讓自己去藥房和收費處交錢拿藥,然后去注射室交由護士處理。
“我們交了錢,拿了藥,直接來到了注射室,然后把單據交給了護士,護士又給孩子打了一針,兩針相隔的時間也就7分鐘左右。不一會,孩子出現了昏迷。”竇先生回憶,當孩子再次送到急救室后,他們才發現,護士給孩子打的針竟然還是魯米那,“護士是根據田醫生的處方單和注射單打的針,也就是說,他們在7分鐘的時間里連續給孩子打了兩針鎮靜劑,而事后醫生也承認,孩子被多打了一針。”
據竇先生稱,孩子打了兩針后一直處于昏迷狀態,直到兩天后,孩子才有些清醒,“這是醫院不負責任造成的后果,所以我們要找醫院討個說法。”
院方:重復打針過錯在家屬方
“靜靜來我們醫院時正發高燒,全身驚厥,于是直接送到了急救中心。”該醫院黨政辦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經初步診斷,孩子患了比較嚴重的手足口病,情況比較緊急,需要立刻處理,田醫生直接讓護士給孩子打了75mg的魯米那,劑量是根據孩子體重測算的,這種藥主要起鎮靜安神的作用,是普遍使用的一種鎮靜劑。”
該負責人表示,按照一般程序,醫生在進行藥物處置之前都應該先開處方,然后患者取藥,憑著注射單到注射室掛水打針,但如果出現緊急情況,醫生會通過口頭醫囑的形式先實施藥物處置,然后再補開處方和注射單,“當時醫生讓患者家屬拿到藥后,把魯米那拿回來還給急救中心,可能當時患者家屬慌張沒聽清,而是直接把配好的魯米那拿到了注射室。”
據該負責人稱,事后田醫生曾對醫院調查人員解釋,他曾在注射單上注明“已用”二字,以證明已給孩子注射過魯米那了。“先處置,再補醫囑處方,是醫院實施緊急處置時的通用做法,也是正常的診療過程,出現這樣重復打針的事在醫院還是第一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