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能獲取錢財,高某自稱是一名“千萬富翁”,之后又編出一套套“苦情戲”,將安某和其侄女蔣某蒙騙,騙取現金約18萬元。2月28日下午,高某因涉嫌詐騙罪,站到了包河區人民法院的被告席,此案未當庭宣判。
高某,41歲,安徽潁上縣人,小學文化程度,是個無業游民,妻子孩子都在農村。
2011年6月,高某在環城公園碰到女子安某,他“動情傾訴”了自己的一番遭遇后,特意強調自己在合肥有四套住房,在周谷堆批發市場有三個攤位,卡里還有1000多萬元存款,只是跟家人鬧別扭時把包丟在家里了。隨后他又用女友要自殺、自己很煩悶等“苦情戲”,徹底俘獲了安某的芳心。
兩人交往中,高某得知安某對女兒的工作不滿意,便說自己有個表叔在北京做大官,表哥在合肥做官,現在他們特地來合肥為安某女兒安排工作。隨后,高某以請客吃飯送禮等為由,環環相扣騙取安某12萬元。
接著,高某又將目標轉向了安某的侄女蔣某。高某對蔣某說,他對安某的感情是假的,對蔣某才是真的,但自己母親不同意兩人交往,便把卡、錢、身份證都收起來不給他用。
隨后,高某以自己母親不相信蔣某的真心,要表明真心就把錢拿出來給他母親看看等理由,陸續騙走蔣某6萬余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現金約18萬元,數額巨大,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