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7月26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變更注冊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以進一步規范嬰幼兒奶粉配方變更注冊,簡化優化程序。
《意見稿》顯示,符合申請產品配方變更注冊的情況包括兩種:
一是不影響配方科學性、安全性的變更。如產品名稱發生變化;企業名稱、生產地址名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標簽、說明書中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允許的含量聲稱發生變化;標簽、說明書中注冊商標、圖形、產品標準代號、認證項目發生變化等。
二是可能影響配方科學性、安全性的變更。如食品原料的品種、狀態、質量規格等發生變化;食品添加劑的品種、狀態、質量規格等發生變化;復合配料及復配食品添加劑變更為單體配料及食品添加劑或單體配料及食品添加劑變更為復合配料,及復配食品添加劑在產品中不發揮營養作用或工藝作用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劑品種發生變化;導致配料表中配料順序發生變化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劑的用量發生變化;企業搬遷生產地址發生變化等。
而不需要申請產品配方變更注冊的情況則包括:注冊證書有效期內,在原料種類不變、符合配料表順序和營養成分表不變的條件下,實際生產時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允許有一定范圍內合理波動或調整。
不屬于產品配方變更范圍,而應重新申請產品配方注冊的情況為:產品配方變更前后有明顯差異、營養成分表發生變化以及生產工藝類型(濕法工藝、干法工藝、干濕法復合工藝)發生變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