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多家媒體此前報道,2020年5月,湖南永興縣多名患者家長發現自己孩子食用一款“倍氨敏”產品后,身體出現異常。
5月13日,永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人表示,該縣已成立工作專班,對涉事母嬰店依法依規進行全面調查。
湖南電視臺《經視焦點》欄目2020年5月11日也曾報道,永興縣多名患者家長發現自己孩子身體出現濕疹、體重嚴重下降,頭骨畸形似“大頭娃娃”,還有不停拍頭等異常情況。
事件曝光后,2020年5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責成湖南省市場監管部門對涉事商家進行徹查。同年5月14日,郴州市永興縣衛健局答復媒體稱,已安排患兒前往郴州市一級醫院全面體檢。永興縣紀委監委對在該事件中監管不力、工作力度不夠的縣市場監管局副局長等人予以免職處理。
2020年6月5日,湖南省通報永興縣“蛋白固體飲料”事件調查處置情況。聯合調查組認為,此次事件是經銷商為擴大產品銷售,對產品性能作夸大宣傳的欺詐、誤導消費事件,涉事經銷商被罰款200萬元。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2月19日發布的最新消息:“倍氨敏”深度水解蛋白無乳糖配方粉系湖南唯樂可健康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德恒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款固體蛋白飲料。
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8月14日,湖南省永興縣母嬰用品連鎖店“某嬰坊”“媽咪某嬰坊”從湖南唯寶商貿公司購進“倍氨敏”固體蛋白飲料1086罐,該連鎖店經營者明知嬰幼兒食用特殊醫學用途奶粉需明確標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類別和適用人群,仍在11家連鎖店通過宣傳海報、導購當面推銷等方式夸大功效,對外宣稱“倍氨敏奶粉適合過敏體質寶寶”,誤導家長將其當作特殊用途奶粉購買喂食給過敏體質寶寶。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對本案線索逐級交辦至湖南省永興縣人民檢察院。5月19日,永興縣檢察院對永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不依法履職行為予以立案。永興縣檢察院經調查后于5月28日向永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相關訴前檢察建議。
收到檢察建議后,永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某嬰坊”“媽咪某嬰坊”經營者作出行政處罰,頂格罰款200萬元,將涉事產品委托生產商唯樂可公司、代理銷售商唯寶公司涉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移送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另案查處,對生產商德恒公司涉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移送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并對涉及“倍氨敏”投訴的63名消費者進行調處,由經營者按照“退一賠三”的標準進行賠償,已賠償1029940.58元。
永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開展嬰幼兒配方食品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專門對特殊食品、固體飲料等食品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大排查大整治。